创建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|村委会里敲法槌,家长里短释法理
2026-07-24 10:32:0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彩英 | 作者:龚卓 姜丽娜 | 点击量:5342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龚卓 姜丽娜)为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涟源市人民法院荷塘法庭近日将庭审“搬”进村委会,就地审理一起离婚纠纷。面对身心特殊的困难群众,法庭主动下沉司法力量,以零距离、暖民心的巡回审判,切实打通服务特殊群体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该案原、被告婚后长期感情不睦,积怨颇深。更令人揪心的是,其中一方有精神疾病史,情绪控制能力薄弱,且无稳定经济来源,系村内重点帮扶的困难家庭。二人育有未成年子女,围绕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分担,争执激烈,矛盾多年悬而未决。若按常规流程开庭,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身心负担,更可能激化对立情绪,影响诉讼秩序与审判效果。

“群众有困难,法庭多跑路。”荷塘法庭研判案情后,果断启动巡回审判模式,将庭审设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。一张长桌、几把座椅,国徽高悬,一个简易而不失庄严的法庭就地成形。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,没有冰冷的隔离栏,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而坐,拉近了彼此沟通的距离。


庭审当日,双方多年积怨一触即发,气氛一度紧张。承办法官以“拉家常”式开场缓和气氛,刻意放缓节奏,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的空间。庭审中,法官耐心倾听、温和劝导,体恤当事人的特殊身心状况,既释明法律规定,又紧扣子女成长、家庭实际困难等核心问题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经过数小时细致疏导,当事人情绪逐步平复,庭审回归理性轨道,双方得以在平和氛围中完整陈述诉求。庭审顺利完成,为纠纷的后续妥善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庭审结束后,法庭干警就地设立法治宣传点,围绕村民普遍关心的离婚纠纷、子女抚养、抚养费计算、邻里矛盾化解等热点问题,用乡音乡语以案释法,现场答疑解惑。村民们纷纷感慨:“法庭开到家门口,审的是身边事,讲的是明白理,我们听得进、记得住。”

一场巡回审判,折射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;一次上门服务,传递的是公平正义的温度。荷塘法庭此次行动,既妥善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,又达到了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良好效果,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基层法庭的生动实践。

下一步,荷塘法庭将持续聚焦老弱病残、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,不断前移服务关口、下沉司法力量,以更贴心、更高效、更接地气的便民举措,就地化解矛盾,夯实基层治理根基,用司法温情护航乡村和谐稳定发展,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位群众心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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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王彩英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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